近期海運事故頻發,外貿出貨時千萬記得購買保險,不但貨櫃損壞有保障,即使自己的櫃子安然無恙,也有可能要承擔共同海損,換句話說:貨沒事,貨主還要賠錢!
共同海損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貨物和其它財産遭遇共同危險,爲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造成的特殊犧牲,支付的特殊費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193條)。共同海損是基于海上特殊風險而建立的海商法中特有的制度,它對于避免台風、海嘯、擱淺、觸礁、碰撞等危險造成船、貨損失具有重要意義。
船舶發生共同海損後,船東會在到達的第一個港口的合理時間內宣布共同海損,並通知貨方以及船舶保險人。如果不幸遇到了類似的意外,買了保險的請第一時間向保險公司報案,聽取他們專業的意見,保險公司也會接手處理。而未購買保險的貨物則通常要求貨方向理算人提供海損保證金。
在海運保險中,投保“一切險”最省事,它的承保範圍是平安險、水漬險及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于外來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來原因僅指偷竊、提貨不著、淡水雨淋、短量、混雜、玷汙、滲漏、碰損、串味、受潮受熱、鈎損、包裝破裂、鏽損。
出口貨物保險費=CIF價×110%×保險費率。國際海運一切險的費率一般是萬分之八至千分之三,對大多數貨主來說,算下來可能也就幾百塊,別爲了省這點錢搭上大風險。買保險,才能駛得萬年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