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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食用植物油规范申报小百科

作者:香港清關公司 时间:2020-09-22 09:13:33 阅读次数:

据海关统计,2018年我国累计进口鲜、干水果及坚果总金额为555.1亿元,进口食用植物油312.8亿元,其他农产品(包括棉花、猪牛羊肉、蔬菜、水产品等涉农产品)进口总额则为9005.6亿元。恒邦报关代理食用油进口报关,分享进口食用植物油规范申报技巧。


一、进口资质

1.进口食用油产地及品种在国家允许进口目录内,境外供应商国内备案,取得输华厂号;

2.进口商向海关提交备案,取得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编号,同时做好进口和销售记录,保障进口植物油可追溯。


进口植物油海关查验


二、进口植物油申报要求

1.提交进口植物油官方检测报告,持有运输工具前三个航次装载货物名单,运输工具及其前三个航次装载货物应符合我国规定;

2.进口预包装植物油,恒邦报关制作进口植物油中文标签,提交审核,要求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无中文标签或中文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进口植物油不得上市销售; 

3.进口植物油申报时,除须提供报关单证外,还须提供该批货物的原产地证明;

4.入境后用于分装加工或者检验检疫类别中有“P”要求的食用植物油,还须提供官方《植物检疫证书》,植物检疫证书样本须与中国海关同生产国/地区协商确定的证书版本一致。


三、进口植物油海关查验

海关总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国内外疫情疫病和有毒有害物质风险分析结果,对食用油拟进口国家和地区的食品安全体系及食品安全状况开展评估,判断在该国家和地区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下生产出的食品是否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要求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并结合评估和审查结果,满足检验检疫要求给予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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